四川先锋网
网站首页 前沿动态 社情民意 乡村振兴 群众路线 时代先锋 先锋观察 组工建设 教育之声 先锋评论 今日关注 党建之声 本网聚焦

“三坚持”学条例,做到心中有底

更新时间:2024-04-26 浏览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为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加深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理解和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按照新要求、新规范来约束自己,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明规矩。
  坚持学为先,提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共有三章一百五十八条,是党内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可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集中学习讨论以及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原文逐条学习《条例》内容,进一步明确作为党员干部,哪些行为必须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坚决避免“明知故犯”“无知无畏”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严为本,强整改纪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要用好纪律这把“戒尺”。党员干部要在学习《条例》同时,坚持以“典型案”“身边事”为鉴,通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认真对照检视个人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坚持干为要,促结合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结合,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廉洁机关建设和“最强支部培塑”等活动相贯通,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以及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和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做到党纪学习教育和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袁璇)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袁璇

上一篇:常怀“空杯心态” 奔赴“星辰大海”

下一篇:“同心聚力”正“三观”让基层真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