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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三严格”做好公务员转正定级工作

更新时间:2021-11-30 浏览量:

  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是加强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队伍的重要环节。沙湾区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前筹划、积极部署,确保转正任职定级工作严“尺度”增“温度”。
  严格考核程序。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工委)成立考核组,结合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采用“个人总结+一定范围述职+民主测评+谈心谈话”方式对其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等次及转正意见后,召开党组(党委、工委)会议集体研究上报。
  严格规范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工委)上报的转正申请,统一提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确定。2019年以来,20名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评定等次均为合格。同时,根据公务员档案管理要求,同步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及个人总结等相关资料归入公务员个人干部档案,确保转正定级过程有据可查。
  严格落实待遇。严格落实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公务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无工作经历人员,如应届毕业生等,按学历确定职级,执行对应工资标准;有工作经历人员,比照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工资及津补贴标准。对表现突出的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轮岗交流或重点培养,强化正向激励,鼓励积极进取,激活干事创业动力。(孙国华)

文章来源: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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