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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三尺神明,点亮党纪学习的“长明灯”

更新时间:2024-07-25 浏览量: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优良党风凝聚人心、引领社会风气。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也即将临近尾声,作为年轻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纪法规,做到持续学习、守正笃实、久久为功。
      在常态化学习中深学细悟。作为青年干部,我们要将《条例》作为“枕边书”“案头卷”,通过全面系统学、新旧对照学、逐字逐句读、逐章逐条悟,整体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真正将纪律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相关知识的学习,遇“新”学“新”、遇“变”学“变”,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底线思维。
      在长效化实践中坚守底线。省委书记王晓晖指出,廉洁纪律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坚决守住底线,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干净清白。在日常工作中,要针对《条例》中新增和修改的重点条文,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结合学习先进典型与案例警示教育,对标对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焦自身短板,提升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的专业性和敏锐性,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在潜移默化中成为行为自觉。“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条例》规定“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还明确了“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为基础年轻党员干部要在不断深化能力建设、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提升自身道德修养中养成“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的良好习惯,让刚性约束逐渐成为行为自觉。
     “从官重恭慎,立身贵廉明。”作为年轻干部,要常念纪律“紧箍咒”,牢记纪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时时对照、处处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中守住自己的心,管住自己的手,规范自己的行,争当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能奋斗的青年干部。(作者:李顺)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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