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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卡私用,“油耗子”岂能安身?

更新时间:2024-03-18 浏览量: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认为自己私家车车牌和公车车牌很相似,就耍起了‘小聪明’,现在我真的很后悔……”近日,凤阳县小溪河镇执法队副队长孙某某收到处分决定书时后悔不已。(3月18日 安徽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私车公养等“车轮上的腐败”隐形变异问题禁而未绝,仍有个别人在出行问题上想尽办法揩公家的油,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新情况频频出现。
  2021年9月,孙某某被提拔为小溪河镇执法队副队长,负责管理执法队员和执法巡逻车辆。一次偶然的机会,孙某某发现自己的私家车车牌跟公车车牌极其相似,便动起了“歪脑筋”,产生了借机“揩公家油”的念头。经查,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孙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23次,加油费合计7883.1元。
  “私车公养”,它不仅隐藏着领导干部违纪的问题,也暴露出各部门的监管的漏洞。任何不遵守纪律的人,任何钻制度漏洞的人,追究走的是一条不归路,即使能逃脱一次二次的审查,但是终点早就注定,害人害己害社会。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务必要守住思想关口,恪守纪律底线,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要任意的去践踏红线,去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事实上,相对于党员干部正常的福利待遇而言,把“公务加油卡”据为己有,为了占几千上万元的“大便宜”,而甘当“油耗子”“揩公家油”,其实是最笨的“小聪明”。虽然获取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满足了个人私欲,但类似于“油卡每隔四五天就加一次油,而且加油型号有92号、也有95号”的行为,实则就是封举报信,岂能瞒得过人民群众和组织雪亮的眼睛,被严查重罚,只是时间问题。
  “私车”揩“公油”是变相腐败,不仅让公车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也暗中导致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失。对党员干部来说,手中的权利如果得不到全面有效的监督,最终“揩油”者就会越来越多,越走越远,长此以往,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决不可等闲视之。最终,孙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被全部追缴。(文君)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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