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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零时起,达州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更新时间:2021-11-23 浏览量:

      根据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和达州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1月23日起,达州市污染气象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经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11月2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III级。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组织研究各地实际情况后,自行决定是否启动预警。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Ⅲ 级应急响应措施

  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文件要求落实“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 10%、10%、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 10%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并对建筑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保证洒水强度达到0.6mmH2O/hr)。

  (3)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 2 次冲洗除尘。

  (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2.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4)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3.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 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 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文章来源: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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