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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清等47人涉黑案

更新时间:2022-04-07 浏览量:

  2022年3月20日-4月3日,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邀请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谢某清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假诉讼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以被告人谢某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成都市某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从事企业贷款中介服务,通过虚增借贷金额、隐匿还款证据、重复立据、虚假诉讼等方式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被告人谢某清为保障车贷业务的运营及贷后催收,形成了组织人数多、层级结构稳定、职责分工明确、纪律严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恐吓、威胁、非法拘禁、跟随滋扰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长期有组织大肆进行非法暴力催收,严重破坏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假诉讼罪追究被告人谢某清等47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该案的全部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发问,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确保该案依法审理,南江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南江法院成立多个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省高院法警总队及12个市州中院法警支队抽调180余名干警充分支持保障,确保了15天的庭审工作有序进行,顺利完成了该重大涉黑案件的开庭任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政法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被告人的近亲属等30余人在远程视频室旁听了庭审。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黄毅 杨林)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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