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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四举措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更新时间:2022-08-26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一是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设立标志标牌416个、一级保护区隔离网34500米;二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整治完成104个环境问题;三是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入河排污口现状核查,完成154个入河排污口的地理坐标、规模、类型、入河方式等核查工作,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12个;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现状和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实施堡子镇杨家扁村等7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切实抓好普法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利用保护母亲河日、世界水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3500余份。

  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坚持以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突破口,在各行业、领域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接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58个整改任务和第二轮央督交办的16个信访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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