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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清廉国企,打造过硬纪检队伍

更新时间:2021-12-30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由于性质较为特殊,既有一般企业营利的目的,又有担负国家经济管理和调节社会经济的公共职能,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极容易因多种因素而产生廉洁和腐败问题,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因此,为国有企业保驾护航,所面临的挑战与工作任务也更加艰巨,需要通过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方式,对工作开展质量进行保证。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现状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一定要维持足够的稳定,对于各项纪律规矩,国有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而为保持制度的执行力,需要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却不同程度存在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不明显等问题,进而严重影响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国有企业少数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以及制度执行力,纪检监察人员的选用形式单一、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致使领导权力和权限相对模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改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工作人员选用形式,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等多种方法的运用。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洁教育。国企领导人员对于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是顺利开展纪检工作的重要保证。增强企业职工的廉洁教育意识,做到自觉抵制社会当中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加强综合素质提升。首先,在进行纪检人员的选聘、选拔过程中,应该以纪检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作为首要考察目标,其次才是专业能力的考察,只有在纪检工作中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才能够做好纪检工作。第三,加强纪检人员工作能力培训,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从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是纪检部门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要抓好基层监督,经常性咬耳扯袖、及时提醒,要善于打听“东家长西家短”,建立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信息渠道,对各级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重要信息了如指掌,打牢监督的工作基础。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入。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只重视生产经营,片面强调企业发展的各项数据,认为纪检监察能力太强会打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导致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部分企业未设置专门的纪检工作部门和人员,各党组织的纪检委员大部分为兼职,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多为应付检查,实际主动开展的工作较少。
  (二)纪检制度不够完善。一是目前针对国企纪检监察的管理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全面性,部分制度只是针对某一项问题漏洞建立,没能具体化、系统化,实际操作性不强,监督机制不能适应现代化的企业发展模式,缺乏现实指导意义。二是工作方式难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纪检人员对财务、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不够,查处国企中腐败案件能力不强,监督大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察,基本为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导致纪检监察效能疲软,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三是内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往往是按要求完成了监督检查工作,但实际发现问题少,甚至为“零问题”, 对如何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检查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的少,没有真正使内部监督形成威慑作用。
  (三)纪检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纪检人员不足严重影响工作成效,知识结构、综合能力还不适应履行纪检监督职责的需要,出现工作质量不高,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强。另外,纪检人员还需抓好监督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信息报送、案件查办等工作考核“一样都不能少”,人员力量配备单薄与所担负的任务繁重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问题。
 
四、相关对策建议
  针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从明确职能定位入手,进一步创新举措,调整路径,主动作为,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纪检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督职责。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纪检监察职能转变。纪检监察关键在于围绕聚焦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核心在于明确主责、突出主业、加强主力。一是要明确职责范围。针对职责界定较为模糊问题,建议上级纪检部门制订完善下级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权限,对职责范围进行明确规定,纪检人员应专职专管,除党风廉洁和纪检监察以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工作责任,确保纪检工作的相对独立性,保障纪检人员有充分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加强监督监察,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强化对国企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和重大事项常抓常管,对其他领域和人员也要发挥监督职能,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到位。要瞄准腐败现象发生的新趋势和新表现,注重日常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突出监督重点,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由“全面出击”转向“专项检查”的定点突破;拓宽监督渠道,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加强学习教育,建设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关键是要着力选优配齐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提升业务素质,注重德才兼备,培养出一批有才有德有能力的纪检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鼓励他们敢于担当、大胆作为,让他们在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实践中快速成长进步。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深化清廉国企建设,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工作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容忍,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从而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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